辽宁新增1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,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排查与防控措施
【新闻正文】
(沈阳,2023年4月15日)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截至2023年4月15日24时,辽宁省新增1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,相关部门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,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。
此次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均来自沈阳市,其中男性6例,女性5例,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,所有病例均已被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观察和治疗,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毒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据了解,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均与此前确诊病例有接触史,相关部门已对病例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,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核酸检测,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50余人,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。
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,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发布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,具体措施如下:
1、加强疫情监测,各地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及时发现、报告、调查、处置疫情。
2、严格病例报告,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病例报告制度,确保病例报告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。
3、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,对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,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,做好健康监测。
4、强化社区防控,各地要加强对社区的防控工作,落实社区防控措施,减少人员流动,降低疫情传播风险。
5、加强宣传教育,通过各种渠道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。
6、保障物资供应,各地要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充足,满足防控工作需要。
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,将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,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做好个人防护,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。
辽宁省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例,无症状感染者11例,针对疫情发展态势,辽宁省政府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,全面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工作。
下一步,辽宁省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,加大疫苗接种力度,提高全民免疫水平,加强对重点场所、重点人群的防控,确保疫情不反弹。
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,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,做好个人防护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保持社交距离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告知医生近期的旅行史和接触史。
面对疫情,辽宁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表示,将齐心协力,共克时艰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【新闻来源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