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紧急通报,确认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,防疫措施全面升级
【西安讯】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,2023年3月15日,西安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(COVID-19)感染者,这是自我国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以来,西安市首次发现的新冠病毒确诊病例,相关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,对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,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。
据了解,该感染者为男性,年龄35岁,居住在西安市雁塔区,患者于3月10日开始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于3月14日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,经核酸检测呈阳性,患者病情稳定,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。
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,接到疫情报告后,立即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,对感染者居住地、工作场所及可能接触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,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核酸检测,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隔离观察。
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西安市决定采取以下措施:
1、加强疫情监测,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,对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患者,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,确保早发现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2、严格入境人员管理,对所有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并进行核酸检测,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严格落实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3、加强公共场所防控,商场、超市、电影院、餐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等措施,减少人员聚集。
4、推广疫苗接种,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提高群体免疫水平。
5、加强宣传教育,通过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提高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。
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,要时刻保持警惕,做到以下几点:
1、勤洗手,使用肥皂或洗手液,用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。
2、咳嗽、打喷嚏时,用纸巾或肘部遮住口鼻。
3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,减少不必要的聚会。
4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每天开窗通风2-3次。
5、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告知医生近期的旅行史和接触史。
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成立专项工作组,对此次疫情进行深入调查,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确保广大市民知情权。
此次疫情的突发,再次提醒我们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在此,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防控措施,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。
据悉,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,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,此次西安市的疫情,也再次证明了我国疫情防控体系的严密性和有效性。
西安市将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疫情不扩散、不蔓延,也呼吁广大市民保持信心,共同努力,战胜疫情。
【结束语】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,我们相信,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国人民团结一心,必定能够战胜疫情,迎来美好的明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