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日浙江疫情速报,新增病例详情公布,防控措施持续加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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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资讯】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,截至2023年3月27日24时,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,以下为详细疫情速报:
新增确诊病例详情
1、病例1:男性,36岁,杭州市萧山区人,3月22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3月23日就诊于萧山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2、病例2:女性,28岁,宁波市北仑区人,3月20日出现发热、乏力等症状,3月21日就诊于北仑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普通型)。
3、病例3:男性,45岁,温州市鹿城区人,3月25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3月26日就诊于鹿城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详情
1、无症状感染者1:男性,32岁,杭州市滨江区人,3月24日出现乏力、咽痛等症状,3月25日就诊于滨江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2、无症状感染者2:女性,23岁,宁波市江北区人,3月21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3月22日就诊于江北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3、无症状感染者3:男性,40岁,温州市瓯海区人,3月27日出现发热、乏力等症状,3月28日就诊于瓯海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4、无症状感染者4:女性,35岁,湖州市吴兴区人,3月26日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3月27日就诊于吴兴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5、无症状感染者5:男性,50岁,绍兴市柯桥区人,3月23日出现乏力、咽痛等症状,3月24日就诊于柯桥区某医院,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加强
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,采取以下措施:
1、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。
2、对新增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,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。
3、加强重点场所、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,确保早发现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4、加大疫苗接种力度,提高全民免疫力。
5、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防疫意识。
温馨提示
1、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,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保持社交距离。
2、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告知医生近期的旅行史和接触史。
3、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、可靠的疫情动态,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守护美好家园。
【面对疫情,我们坚信,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省人民团结一心,共克时艰,一定能够战胜疫情,恢复正常生活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