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日浙江疫情速报,新增病例详情及防控措施详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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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杭州,2023年3月10日】
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消息,截至2023年3月10日24时,浙江省新增新冠病毒确诊病例XX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XX例,以下是详细情况及防控措施详解。
新增病例详情
1、确诊病例分布
新增确诊病例中,杭州市XX例,宁波市XX例,温州市XX例,嘉兴市XX例,湖州市XX例,绍兴市XX例,金华市XX例,衢州市XX例,舟山市XX例,台州市XX例,丽水市XX例。
2、无症状感染者分布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中,杭州市XX例,宁波市XX例,温州市XX例,嘉兴市XX例,湖州市XX例,绍兴市XX例,金华市XX例,衢州市XX例,舟山市XX例,台州市XX例,丽水市XX例。
防控措施详解
1、疫情监测
浙江省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(村)加强疫情监测,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,对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患者进行及时排查。
2、严密防控
对所有新增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、隔离、核酸检测,确保不漏一人,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、工作地、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。
3、加强宣传
通过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。
4、严格出行管理
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人员实施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,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观察,加强交通场站、公共场所的消毒和通风,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5、疫苗接种
积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提高人群免疫力,降低疫情传播风险。
6、应急演练
各地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温馨提示
1、保持社交距离,减少人员聚集。
2、勤洗手,使用肥皂或洗手液,采用正确洗手方法。
3、咳嗽、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。
4、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。
5、健康监测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。
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,及时发布最新信息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在此,也呼吁广大民众积极配合政府工作,共同抗击疫情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克时艰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,在此,祝愿全省人民身体健康,生活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