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18日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,防疫措施持续加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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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疆讯】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,截至2023年11月18日24时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,该病例已按照相关防疫规定进行隔离治疗,相关密切接触者已纳入医学观察。
据了解,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为男性,年龄为30岁,居住在新疆某市,该病例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,经复核检测为阳性,该病例病情稳定,无发热、咳嗽等症状。
自疫情发生以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针对此次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,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迅速行动,全力开展疫情调查、病例追踪和隔离治疗工作。
以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详细情况:
疫情基本情况
截至2023年11月18日24时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X例,无症状感染者Y例,新增确诊病例0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。
病例信息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:男性,30岁,居住在新疆某市,该病例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,经复核检测为阳性,该病例病情稳定,无发热、咳嗽等症状。
防控措施
1、病例隔离治疗: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按照相关防疫规定进行隔离治疗,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。
2、密切接触者追踪:对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,已纳入医学观察,确保不遗漏任何潜在感染者。
3、疫情监测:加强疫情监测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,确保疫情不扩散。
4、防疫宣传:加大防疫宣传力度,提高群众防疫意识,倡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。
5、医疗保障:加强医疗资源调配,确保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。
6、社会稳定:加强社会面防控,维护社会稳定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专家提醒
新疆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提醒,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,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,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告知医生近期的旅行史和接触史。
专家还提醒,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。
针对此次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,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,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工作,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
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加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、及时的防疫指导,我们相信,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,新疆的疫情防控工作必将取得最终胜利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,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在此,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警惕,做好个人防护,共同抗击疫情,让我们携手努力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。